关于南华呈瑞念空多策略私募投资二号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意见征询函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10-13 本文章1340阅读

关于南华呈瑞念空多策略私募投资二号基金基金合同

变更的征询意见函

南华呈瑞念空多策略私募投资二号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南华呈瑞念空多策略私募投资二号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章节的规定,管理人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南华呈瑞念空多策略私募投资二号基金基金合同》中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以下简称“本次变更”)。

 

主要变更内容包含:

序号1

七、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

原条款:

(一)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申购和/或赎回本基金,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的规定发布暂停申购和/或赎回通知时除外。基金投资者须在开放日或开放日之前的工作日的9:00-15:00内根据募集机构的规定向募集机构及其销售网点提交书面申请文件(如募集机构另有规定的,遵循募集机构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交事宜)。未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的,募集机构及其销售网点有权拒绝投资者的申购或赎回申请。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有新的规定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进行通知。

本基金成立之日起封闭运作3个月,封闭期内不允许申购、赎回。本基金开放日为封闭期结束后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工作日。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封闭期结束后增设临时开放日(每个自然年度原则上不超过4个工作日,且临时开放日的设置不得使基金出现连续2个工作日开放),具体开放日期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现条款:

(一)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申购和/或赎回本基金,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的规定发布暂停申购和/或赎回通知时除外。基金投资者须在开放日或开放日之前的工作日的9:00-15:00内根据募集机构的规定向募集机构及其销售网点提交书面申请文件(如募集机构另有规定的,遵循募集机构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交事宜)。未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的,募集机构及其销售网点有权拒绝投资者的申购或赎回申请。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有新的规定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开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进行通知。

本基金开放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工作日。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临时开放日(每个自然年度原则上不超过4个工作日,且临时开放日的设置不得使基金出现连续2个工作日开放),具体开放日期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管理人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4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本次合同变更的征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于2016年10月14日之前书面回复意见。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指定日期内回复意见或未在指定的日期内赎回本基金的,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合同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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