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瑞正乾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征询意见函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12-02 本文章635阅读

呈瑞正乾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征询意见函(适用于公告形式变更合同):

 

呈瑞正乾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征询意见函一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呈瑞正乾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于【 202058日】成立,并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呈瑞正乾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第【二十四】章第【二】条对该基金合同条款进行变更。

根据《【呈瑞正乾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四】章第【二】条第【1】款规定:【“1如基金合同的变更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与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为实现投资者、托管人和管理人的三方共赢,我公司特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征询关于《【呈瑞正乾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意见。

1、 征询函术语

本征询函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 【呈瑞正乾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明细表

《【呈瑞正乾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1)   修订第七章“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让”中“(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时间”中“2、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原表述: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但于封闭期内所设临时开放日进行申购的情况除外);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购、赎回本基金。

本基金开放日(以下简称为T日或开放日)为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经管理人同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持有期低于180天的基金份额,未经管理人同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赎回持有期低于180天的基金份额。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存续期内,因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等发生变化,及/或为维护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运作需求、修订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流动性管理等原因可增设临时开放日(包括在封闭期内增设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可能存在计提业绩报酬的情况】),增设临时开放日的情形由管理人自行控制。

私募基金管理人拟增设临时开放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须提前发函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并提前与运营服务机构确认临时开放的可行性。临时开放日仅允许赎回,不允许申购,具体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修改为:

封闭期

6个月

固定开放日

基金封闭期结束后的每月第二个周五(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和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份额锁定期

经管理人同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持有期低于180天的基金份额,未经管理人同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赎回持有期低于180天的基金份额。

临时开放日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下列情形下可根据基金运作需求增设临时开放日(包括在封闭期内增设临时开放日),具体以私募基金管理人通知为准:
      1
、本合同发生变更,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保障份额持有人利益或为本基金运作需要,认为有必要临时开放的;
      2
、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投资者申请或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在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认为有必要设置临时开放日的;
      3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临时开放日仅允许赎回。临时开放日可能存在计提业绩报酬的情况(如涉及)。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上述情形下设置临时开放日。私募基金管理人决定增设临时开放日的,应当提前发函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并提前与运营服务机构确认临时开放的可行性。私募基金托管人、运营服务机构对于临时开放日的设置是否满足上述情形不负监督义务。

3、 合同变更流程

我司通过本函向贵司征询意见,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并以公告形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本函变更的具体内容。公告将自2020】年【12】月【3】日起正式生效


管理人: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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